山东白癜风科医院 http://www.zherpaint.com/ylbj/jkwh/m/116.html“爸爸,快救救我!”近日,河南郑州,发生一起令人心痛的事件。据男子刘先生称,事发当天,其9岁儿子熙熙与小伙伴们到楼下玩耍时,因其中一名小朋友点燃了放在工地内的不明液体,导致熙熙全身瞬间着火。随后熙熙强忍着伤痛,跑回家向父亲刘先生哭着喊“爸爸,快救救我!”
据刘先生称,当时他第一眼看见儿子时,孩子都被火烧到认不出来了,脑袋一片空白。等他反应过来后,就第一时间将儿子,医院救治。
据报道,熙熙系单亲家庭,平时跟随父亲生活,医生诊断显示,熙熙身体烧伤面积达40%,属于特重烧伤,目前还处于危险期。(来源:小莉帮忙、河南都市频道)
真是让人心痛!孩子才9岁,就被烧成这样,即便吉人天相,治疗好了,那也会给孩子,带来巨大的身心伤害。但事已至此,希望刘先生与熙熙,能够坚强起来,顺利渡过难关。
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,谁要为这起事件,承担责任呢?
首先,几个小孩能够随意进入工地,工地管理上是存在过失责任的,这一点没有异议。
其次,从认知上来看,能够瞬间引起大火并将人烧伤的不明液体,应当属于危险物品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危险物品是有严格保管、使用规范要求的。
事发工地,没能谨慎保管,轻易让几个孩子拿来玩,明显存在过错,即没有尽到保障、注意义务。
《民法典》第条规定,行为人过错行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但该法条同时还规定,如被侵权人一方也存在过错的,可以减轻侵权人的侵权责任。
最后,《民法典》规定,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。如不能证明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造成损害的,可以适当减轻侵权人的侵权责任。
也就是说,工地管理者确实有过错,应当承担责任。但是,孩子家长如不能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履行好监管义务的,可减轻工地管理者的侵权责任。
综上所述,孩子家长与工地管理者均有过错,因此双方均要承担责任。但私以为,无论最终工地承担多少责任、赔偿多少钱,也无法弥补对熙熙身心,所带来的伤害。这才是最令人心痛的!
最后,希望各位家长,务必要引以为戒,看好自己的孩子,更重要的是,平时一定要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,避免孩子因无知,而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!